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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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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行

我一次又一次地奔向村庄,是因为驻村的男人。当然,还有村庄里的女人和男人。

我出生在辽南的乡村,可童年的乡村于我来说就像是一座乐园。一望无际的稻田,闪着碎银般细浪的大河,悠然清脆的蛙鸣,金黄的麦秸垛,袅袅的炊烟,还有那匹追逐我的马……当我在城市生活了许多年后,我十分渴盼回到乡村。当我被冠以“地平线上爱欲与生存——薛喜君的底层书写”时,我更加怀念我儿时的村庄,怀念我的祖父。

我的祖父是绝对的好庄稼把式,二十几岁就成了鳏夫的祖父把土地当成了女人,守候了一生。小时候,我这个农民的孙女,并不懂得祖父守候的内在意义。长大后,祖父的生命令我心疼。所以,当我日后成为了一个专业写字的人,他随时都会出现在我的文字里。我也只有用这种方式来表达我对祖父的思念,以及我的疼痛——我常常在不经意中回忆起踩在祖父的大脚上,被他拎着胳膊“飞舞”时的快意,回忆起骑在祖父的脖颈上,悠荡着两条腿点着合社橱窗里的罐头、饼干和糖果时的惬意,回忆起在土屋里暗黄的灯光下给祖父写信,滔滔几页纸地诉说边外的寒冷,以及觊觎一套“军装”的迫切。因为我的同学波有两套“军装”,还有一双北京趟绒棉鞋。当收到祖父寄来的50块钱,我近乎神魂颠倒的喜悦只持续了不到一顿饭的功夫。母亲脸色柔和地叫着我,君,你看咱家这月……不等母亲说完,我就知道了下文。是的,在那个年代,50块钱足够一家七口人好好的活一个月。在吃饭面前,穿衣就自然而然地隐遁了。因为穿不上也能活着,何况一身“军装”简直是那个时代的奢侈品。

我所有的理想,都能为家庭生活让路。因为我是家族的长女,还因为亲情是我至高无上的荣誉。

  因为祖父,我对乡村情有独钟。因为童年,我一直在寻找走进村庄的机会——这个冬天,我与乡村亲密得像一对热恋的男女。以至于,我一次又一次地狂奔而去。第一次走向村庄是为了三个男人,因为他们把村庄当成了家,当成了故乡。我被他们深深地感动了,感动他们在优渥的生活中,置身到乡村时的坚定。尽管坚定不是一天淬炼成的,但他们的心却因此有了牵挂的疼痛。他们肩头上的责任沉重得如一座山,但他们却负重前行。他们把责任当成动力,为了守护,他们放弃了小家的温暖,把责任化作温情交付给村民,他们一步一步地抵达心中又一个魂牵梦绕的故乡……尽管,这对他们的生命是一次最好的体验,因为生命实在太需要不一样的体验了。在我看来,男人就要勇于接受洗礼,在洗礼中成长的男人才更具人格魅力。否则,男人容易在失败中一蹶不振,还容易因为女人而自暴自弃。因为,很多时候男人打江山是为了取悦女人,男人一旦放弃自己,女人也会扬长而去。尽管世间会有拯救男人的女子,然而,好命的男人不多。原因还在于这样的女子也不多。所有的生命都是从黑暗中来,再向黑暗中去,但是路途上闪烁的灯光还是怪迷人的。生命短暂,谁又愿意错过迷人灯光呢。所以,我们无需指责。所谓的负心,无非是心冷了,情淡了。

他们在世俗中穿行,却带着神圣的使命。

我喜欢寒冷,幻想着在三九天去更寒冷的北极,用寒冷驱散我内心深处的悲凉,也妄想用寒冷冻住洇洇流血的伤口。所以,每到冬季,我都抱怨,现在北方的冬天太不像冬天了。还记得,童年时的冬天,那时候的冬天冷得过瘾。大概八岁那年,我们攒了一毛钱,我因为要煮饭,就让六岁的大弟拿着一毛钱去街口老刘小铺买糖,可大弟却在回来的路上冻得找不着家了,并且还冻哭了。我挨了母亲一顿骂,我看着冻得眼泪鼻涕长淌的大弟,冲他使劲地筋鼻子瞪眼睛——我在寒冷中一点点长大,但对寒冷的记忆却从未消减。读中学时,上下学必经一个滑冰场。在无遮无挡的冰场上,冷风像针似的穿透棉衣,身上瞬间就起一层鸡皮疙瘩。工作以后,单位在市区以外的二公里半处。我想所谓的二公里半,一定是从市区中心的正阳街开始算起的,可我家却住在四道街的北头。此时,我估算一下,我家离正阳街应该也有“二公里半”的距离,亦或更长。我骑车上下班,每到半路上,我都得下车暖和暖和手,跺跺冻得失去知觉的脚。常听大人丝丝哈哈地说,今天可真冷,手脚冻得像猫咬似的。因为没被猫咬过,所以体会不到猫咬的疼。但当时,无论戴多厚的手套,手指尖儿都最先冻麻。脚冻得就更不用说了,因为手指还能蜷起来,而脚不能。

那时候的“二公里半”,对我来说遥远得像是彼岸。

如今的村庄与我儿时的村庄已然不同。在走向村庄时,我觉得自己穿得够厚,并且还坐在有暖风,座椅还能加热的车里。我无需为冷热操心。我还得意地想,等我进了村庄就拍一张照片,显摆一下我穿得很厚。路上,我思考起2018年的村庄。我觉得2018年的村庄像“老弱病残”候车室,候车的人都竖着耳朵倾听火车进站时拉起的长笛,因为他们都有随时登上脚踏板的心思。还因为,他们的儿女,他们的后代已决然地走出村庄。

村庄在逐渐消亡,就像乡村已经成为历史的泥草房。

然而,时代却在极力挽留乡村,因为乡村是抚慰生命的摇篮。所以,就有了驻村工作队。工作队清一色都是男性,他们走访、帮扶,宣传政策——他们究竟是乡村的什么人呢?说他们是村民,他们地无一垄,房屋一间,寄居在狭小的空间里;说他们是客人,无论村民有什么困难,他们都要冲在前面,一身土,两脚泥……他们或许是村民的朋友,亦或是他们的亲戚。因为只有朋友或者亲戚,才能担负起一些什么。而他们已经超出朋友和亲戚,因为他们任劳任怨的同时,还要设身处地,还要尽职尽责。

乡村的寒冷出乎我的预料,使我再一次体会从前滴水成冰,哈气成霜的冬天。从村民的家里走出来,走进院子里的猪圈,只一两分钟的距离,冷冽的风就能打透我自认为厚实的大衣,打透足够厚实的棉裤,打透脚上的皮靴。脸颊像刀割的一样,仿佛脑壳也被掀开,冷风肆无忌惮地钻到脑仁里,头一剜一剜地疼。全身的关节和膝盖也麻酥酥地作疼,皮肤上针扎似的旧疾瞬间就跳出来。

看来,去乡村支教的理想永远的破灭了。

乡村的名字极具时代特色,如前进、火箭、卫星等等。从三代人赡养抗美援朝老兵57年的人家走出来,再到守着高位截瘫男人十几年,仍然不离不弃的女人家里,我感叹真正的生活在乡村。乡村宛若一个露天电影放映场,所有居家过日子的内容都一览无余。

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走,一家一家的看,希望和失望像一对患难兄弟,如影相随地跟着我。大多村民已经住上彩钢房,有粮补有地补,可他们还需要更多的东西。如教育、如文化和文明程度——我在心里诘问:我能为乡村做什么呢?我在茫茫的村野里还不如一只乌鸦,更不如一只麻雀。它们无视冷风和白雪,它们毫无忌惮地飞起飞落。而我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不如——我不过是一粒草芥,风都能抛弃我,我只能悄然地自生自灭。如果祖父还活着——如果祖父还活着——他对今天乡村的变化会惊叹吗。我在所有村民的脸上,寻找祖父的影子——当我走出村庄,我又极其想回去。因为那里,不仅有我祖父的身影,还有我心中诸多体会。

我被寒冷冻透的身体,直至午夜也没温暖过来。我终于找回儿时的冬天。乡村的风依然凛冽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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